各学部、系,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3〕53号 )精神,学院组织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申报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 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 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 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 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 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请备注一个主要学科)。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申报成果范围是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 理等,不含教材、教辅和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答疑》(附件 1)。
三、申报名额
本届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总计 300 项,其中一等奖 20 项、二等奖 80 项、三等奖 200 项。根据申报成果质量,允许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限报 4 项。
四、申报材料
1.《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 2)(A4 纸双面打印,一式 3 份);《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 3)(一式1份)。
2.申报成果一式2份(套),在成果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标签(见附件4),标明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成果范围。
3.著作类成果须提交原件 2 本(套);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 2 份。
4.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等)一式 2 份,统一用 A4 纸复印与每份《申报表》后一并装订。
5.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时须附有中文全文翻译,申报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须提供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以及学院对成果政治方向的证明材料(学院党委盖章)。其中,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需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 论文 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在线查询打印件。
6.涉密成果不可以申报。
7.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评选程序
1.请申报者按通知要求向所在学部报送《申报表》、《汇总表》、申报成果及附件材料,相关部门人员直接报送教学研究与质量保障科。
2.各学部收集整理《申报表》、申报成果,核对排序《汇总表》(所填信息须与《申报表》完全一致)并加盖学部公章,于11月29日15:00前将以上纸质材料集中报送至教学研究与质量保障科,同时将电子版《申报表》(Word)《汇总表》(XLS)发送至xljyk@n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项敏 联系电话:83920017
附件1: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答疑.doc
附件2: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
附件3: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材料封面标签.docx
附件5: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3〕53号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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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